一、總則
明確應急預案編制是為了有效預防、及時控制和消除危廢暫存庫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,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危害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環境安全。
列出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,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《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》等,以及相關的行業標準和規范。
規定應急預案適用于危廢暫存庫內各類危險廢物在儲存、裝卸、搬運等過程中可能引發的火災、爆炸、泄漏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。
確立預防為主、常備不懈,統一領導、分級負責,反應及時、措施果斷,依靠科學、加強合作等工作原則。
二、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
成立應急指揮中心,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,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。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面指揮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。
- 搶險救援組:由具備搶險技能的人員組成,負責實施滅火、堵漏、搶險等工作。
- 醫療救護組:配備專業醫護人員和必要的急救設備,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治和轉運。
- 治安警戒組: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,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。
- 后勤保障組:負責應急物資的供應、運輸以及現場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。
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具體職責,如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決策和協調,搶險救援組負責現場搶險,醫療救護組負責人員救治等。
三、預防與預警
- 對危廢暫存庫內的危險廢物儲存設施、設備進行實時監控,包括溫度、濕度、壓力等參數的監測。
- 建立巡查制度,定期對危廢暫存庫進行檢查,及時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。
- 根據監控數據和巡查結果,設定預警級別,如分為一般預警、較大預警和重大預警。
- 當出現預警信號時,及時啟動相應的預警措施,如加強監控、增加巡查次數、通知相關人員做好應急準備等。
四、應急響應
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,將應急響應分為 Ⅰ 級(特別重大)、Ⅱ 級(重大)、Ⅲ 級(較大)和 Ⅳ 級(一般)四個級別。
- 事故報告:當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,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,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、地點、簡要經過以及事故的嚴重程度等。
- 應急啟動: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響應級別,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。
- 應急處置:各應急救援隊伍按照職責分工,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,如搶險救援組進行滅火、堵漏,醫療救護組進行人員救治等。
當突發環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,環境危害消除,經評估確認后,由應急指揮中心宣布應急結束。
五、后期處置
- 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和恢復,包括清理泄漏的危險廢物、修復受損的設施設備等。
- 對受事故影響的人員進行安撫和賠償。
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,總結經驗教訓,提出改進措施,并形成事故調查報告。
六、應急保障
- 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清單,儲備充足的滅火器材、防護用品、泄漏處理材料等應急物資。
- 定期對應急物資進行檢查和維護,確保其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。
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和演練,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。
建立完善的通訊網絡,確保應急指揮中心與各應急救援隊伍、相關部門以及外部救援力量之間的通訊暢通。
七、培訓與演練
定期組織對全體員工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,包括應急知識、應急技能、安全操作規程等方面的培訓。
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案的演練,通過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,提高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。
八、附則
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,確保其科學性和有效性。
明確應急預案的解釋權歸企業應急指揮中心所有。
規定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